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材及管件(以下简称管材或管件)的术语、定义、符号 和缩略语、分类和标记、材料、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供水、城镇燃气、建筑给水、消防给水以及特种流体(包括适合使用的工业废水、 腐蚀性气体溶浆、固体粉末等)输送用管材和管件。 本标准规定了当采用聚乙烯(PE)以外的同类塑料,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0.1为了在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做 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 1.0.2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无压埋地塑料排水管 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埋地塑料排水管道输送的污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污 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的规定。 1.0.4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 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规程
1.0.1 在给钢丝网骨架水工程中为合理应用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
管,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卫生、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
程 。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温度不超过 700c 、管径
不大于 500m m 的室外埋地工业和民用建筑给水压力管道工程的
设计、施工及验收。
排水压力管道和工矿企业中的流体介质输送压力管道,钢丝网骨架复合管,在聚
乙烯塑料允许的耐腐蚀作用范围内,亦可参照使用。
1.0.3 在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管道工程中,应配套采
用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件。
1.0.4 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管道工程中采用的管材、
管件和连接管道用的各种接头件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
要求,应由专业厂配套生产和供应,并具有相应的产品质量检测报
告和出厂合格证明
钢丝网骨架复合管通电前应校直接头处的轴线,使其与管道在同一轴线上。
通电前还应检查:导线连接是否正确;导线截面积和电源容量是否符合电熔焊机的有关要求;加热电压(或加热电流)和加热时间是否符合电热熔管件焊接参数的规定。
在熔合及冷却过程中,不得移动、转动接头的部位及两侧的管道,不得在连接部位和钢丝网骨架复合管管道上施加任何压力。
当钢丝网骨架复合管塑料给水管道与塑料检查井连接时,外径1000mm自 上的钢丝网骨架复合管管道宜采用柔性连接。 4.8.1钢丝网骨架复合管塑料给水管道应敷设于天然地基上,地基承载能力特组 值(几)不应小于60kPa。 4.8.2钢丝网骨架复合管塑料给水管道敷设当遇不良地质情况,应先按地基处理 规范对地基进行处理后再进行管道敷设。 4.8.3在地下水位较高、流动性较大的场地内敷设塑料给水管 道,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当遇钢丝网骨架复合管管道周围上体可能发生细颗粒土流失的情况时,应沿沟 槽底部和两侧边坡上铺设上工布加以保护,且土工布密度不宜外 子250g/m2。 4.8.4在同一敷设区段内,当遇地基刚度相差较大时,钢丝网骨架复合管厂家,应采用 换填垫层或其他有效措施减少钢丝网骨架复合管塑料给水管道的差异沉降,垫层厚 度应视场地条件确定,但不应小于0.3m。